(轉載自內政部宗教司)

城隍爺又名城隍,按其名稱應是衛戍都市之神。城隍雖以城市為名,祂的職能實際上是司法神,主掌人間的道德行為和是非曲直。據康熙時期的《重修台灣府志》載「凡我一縣境內人民,倘有忤逆不孝、不敬六親者,有奸盜詐偽、不畏公法者,有拗曲作直、欺壓良善者,有逃避差役、靠損貧戶者,似此頑惡、奸邪不良之徒,神必告於城隍,發露其事。」因此,城隍所代表的並不只是單一神祇,更包含一套完整的神官系統,包括文、武判官;六司;人稱七爺八爺的范謝將軍、牛將軍和馬將軍、皂隸胥隸;召魂、收魂等等。
有研究認為城隍本是自然神,源於禮記裡蜡祭八神中的水庸神,經過長時期的演變之後成為城市神,這類看法較欠缺直接的證據。目前考證最早的城隍神是南北朝時,在《隋書》、《北齊書》以及唐朝文獻裡有相關的記載。城隍可能與土地神有某種關聯,流行於長江流域,黃河流域則有少數城隍廟。關於城隍神有不同版本的傳說,多與歷史人物有關,有些地方傳說城隍原是漢朝丞相蕭何,有些地方認為城隍是先秦時春申君,也有人認為是漢高祖座下大將灌嬰,或有人認為原是龐玉。除了上述幾位歷史人物以外,還有幾位地方性的人士和龍王,如筠州應智頊、靖州游茂洪,台州臨海縣的龍王等等。這些不同的傳說,更說明城隍的發展除了普遍的層面外,也因應各地方的歷史發展出自己的傳說。即使傳入臺灣,城隍也有著自己的地方故事,例如1935年高雄有一位陳姓市民為兒子設了城隍神像並舉行盛大儀式,是因為他的兒子在溺斃十八年後託夢父親,表示自己已經受天公(玉皇大帝)封為城隍,故需設立神像。此外,各地還有種種不同的感應故事。
城隍廟在明朝洪武十二年由明太祖親自下令各地統治普設,成為各州縣的地方神祗,以鑑察人民的善惡而施禍福。此後城隍廟在中國各地變得更為興盛,成為非常普遍的神祗。臺灣最早的城隍廟是台南的府城隍廟,設立於明鄭時期。後來歷經清朝的官祀加上民間私設,全台灣包括澎湖、金門在內,各地大大小小的城鎮都有城隍廟,以城隍為主神的寺廟和神壇約在五十座~九十座之間。各地廟宇的儀式活動與其它廟宇相似,諸如繞境、醮儀等活動。此外,由於城隍是司法神,民眾之間遇有紛爭難以排解、或是個人的操守被人懷疑、或是有意悔過時,過去也常有在城隍廟前立誓的儀式,或是接受神判裁決。遇有重大案件無從得解時,檢警人員也有禱求城隍因而破案的傳聞。有些地方的城隍廟還因應時代發展出不同的特色,例如台北霞海城隍廟也成為信眾求賜姻緣的廟宇之一。

關鍵詞:城隍、城隍爺、城隍廟、司法神

參考書目
1. Johnson, David. (1985)"The City-God Cults of T'ang and Sung China,"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45(2): 363-457.
2. 賴亮郡。2006。〈唐五代的城隍信仰〉。《興大歷史學報》17期。
3. 黃柏芸。2006。《臺灣的城隍廟》。臺北:遠足文化。
4. 增田福太郎。1999。《臺灣漢民族的司法神-城隍信仰的體系》。台北:古亭書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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